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新葡的京集团8814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品德优秀、业务精湛、堪当重任的青年骨干人才,根据《中共我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院党发〔2014〕3号)、《我校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4〕5号)文件,现就做好2015年青年英才选拔和2012年青年英才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青年英才申报
(一)选拔条件
1.申报人须为本校在编、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以评选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人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条件:
(1)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主持承担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2)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一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②获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1项及以上(申报人排名第一,下同)。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下同)。
④指导大学生A类学科竞赛(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获国家级奖项1项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项。(申报人排名第一,若本学科无A类竞赛则报请教务处核准降至本学科最高类别,下同)
⑤教学业绩考核连续3年为“优秀”。
(二)支持保障与考核管理
具体详见《我校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4〕5号)文件要求。
(三)选拔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
2.由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学院讨论并公示后报人事处;
3.经学校评审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证明材料1套;
2.《我校青年英才申报一览表》(附件2)一份;
材料报送日期截至2015年7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14036@zust.edu.cn
联系人:周骏 联系电话:0571-85070157
二、2012年青年英才中期检查
(一)考核对象:2012年入选校青年英才人员
(二)考核方式:个人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并附主要工作业绩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评议后报送人事处。
(三)上报材料要求:
1.《我校青年英才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工作业绩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材料报送日期截至2015年7月3日,电子版发送至114036@zust.edu.cn
附件3:我校青年英才中期检查报告.doc
人事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