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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第二批论著送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第二批论著送审和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2015年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尚未送审的申报人员。

二、材料要求

1.代表性论文和论著的研究内容必须是本专业的。

2.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专业发表的论著2篇(部)(原件1份,复印件副高级一式2份,正高级一式3份)及代表作鉴定意见表(副高级一式2份,正高级一式3份)。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1篇(部)是任现职务以来完成的本专业论文。未公开发表或国际会议论文鉴定的需一式九份。

4.送审的《评聘表》(只需填写3-6页,要求A3格式,副高级2份,正高级3份)由本人如实填写,须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如有出入,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材料形式

申报者须复印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四部分;论著不便复印的材料,可用原件代替,份数与复印件要求相同。国外刊物的论文可以用打印件(须附索引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匿名处理

代表性论著采取匿名送审,申报者须对提交的送审材料进行匿名处理,凡是姓名、工作单位等涉及作者信息的所有内容均须覆盖后复印、涂改液覆盖或黑色记号笔涂黑等方式处理。用于送审的纸质《评聘表》3-6页和《专家鉴定意见表》上均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

五、送审材料装袋

申报人员须将送审的代表性论著及其他相关材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并在封面注明学院、姓名、联系电话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由人事秘书统一交到人事处。

每篇代表作须提供2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由学院人事秘书对照论文原件进行审核,确保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审核无误后,人事秘书在论文复印件首页右上角备注“与原件一致”,签字并盖学院章。

六、相关要求

1.每个申报者建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的名字为申报者姓名。所有材料的电子稿放到文件夹以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14036@zust.edu.cn)。

电子稿包括:《专家鉴定意见表》、《评聘表》(3-6页)、《送审论文汇总表》。

《送审论文汇总表》纸质稿由所在学院(部门)人事秘书汇总打印,并盖学院章。

2.论著的专家鉴定费是任现职以来首次送审的由学校承担,非首次送审的由本人承担。鉴定费本人承担的,由学校代收。代收的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交计财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送审材料和相关表格的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10月15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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