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实施办法》(简称“习得计划”),现就做好2016年国家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2016年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 29000名,比2015年增加16%。
二、选派办法: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三、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地方合作项目等,每个项目的具体选派办法和选派类别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见《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四、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相关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1式2份)。
五、申请程序:
1.查阅2016选拔简章,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查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根据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方向,确定申请项目。
3.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表(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4.准备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请查阅有关项目专栏内容。
5.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师资队伍培养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填写《部门推荐意见表》。
六、申请及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生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5日至1月15日。
3、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生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教师请在2016年1月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各单位填写单位意见,于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以及部门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报人事处;
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及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各单位于网上申请受理截至日的前6天报人事处。
地方合作项目——“2016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办法通知另发)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缩短为一年,保留至2017年3月31日。请务必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4、不明事宜可及时咨询,联系人:祝霞,电话:85070152。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高度重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认真做好2016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的宣传,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教师申报。
2、申报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纸质申请表所填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有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详细情况及上述提到文件、材料可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3、请各单位务必准时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