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我校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暂行规定》和《我校人事处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实践进修人员
申报过2019年企业实践进修计划并通过的教师。
二、实践进修的企业要求
入驻的企业须是学校共建的研发中心,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卓越计划合作企业,并提供企业合作的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实践进修时间
企业实践进修时间需满1年。
四、实践进修考核要求
实践进修结束后,提交1份不少于1500字的实践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的行业调研报告,一项该企业的横向课题,《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考核表》(附实践进修单位评价意见)。
各教师明确实践进修的具体任务、目标、预期成果,在人事系统内填写《青年教师进企业单位实践进修申请表》、《青年教师进企业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目标任务书》并打印签字盖章,于2018年12月27日前交人事处,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祝霞 联系电话:85070152
人事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