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1、依据学校进一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体系有关意见和精神,经讨论决定,寒假期间不再审批各用工部门设岗申请,1月25日后私自用工的,勤工助学费用由用工部门自行解决。
2、寒假期间,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留校,确实需要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经二级学院联系家长确认并审核同意,提交申报学生信息、申报材料,由学生处审批后统一安排勤工岗位,相关学院做好学生的帮扶和管理工作。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5070167,行政楼216室。
学生处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