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向本部门党组织汇报并开展选树工作,将《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于3月25日下班前交至工会,电子版发工会邮箱(zustgh@163.com)。
校工会
2019年3月7日
关于开展
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工会、各高等学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实施高教强省战略和教育现代化战略建功立业,根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有关要求和《浙江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办法》,浙江省教育工会决定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我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一线教师为主,处级以上(不含处级)人员不参加选树。
二、选树条件
(一)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须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同等条件下,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优先。
(三)已获得浙江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参选。
(四)师德标兵在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
三、选树程序
(一)推荐程序。
1.各市、县(市、区):由各学校工会组织民主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所属教育工会审核,各市教育工会审定拟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后上报。
2.各高校:由高校工会组织民主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市教育工会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多于1人的高校需确定师德标兵候选人优先推荐人选1名。
(二)审定程序。
1.师德先进个人:由选树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市、高校上报情况审定。
2.师德标兵: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专家评审。选树工作委员会根据投票、评审情况研究确定人选。
3.选树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省教育工会对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名额分配
本次活动共选树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200名左右、浙江省师德标兵20名。根据各地区域规模、高校教师人数规模分配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严把推荐、审核、投票、公示、集体讨论等各个关口,杜绝弄虚作假,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认真填报有关材料。
材料包括《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对象照片及佐证材料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