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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之一
发布时间:2020-04-13 10:39:53      点击次数:

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相关案例分析


(一)私设小金库

1.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杨某某、张某某、赵某等违纪案件

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副校长杨某某、研究生部原党总支书记张某某、研究生部原副主任赵某,在原武汉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犯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错误,主要违纪事实有:(1)截留学费,私设小金库。19951997年,原武汉水利水电大学原留学生部违反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共截留应上缴学校财务的自费、委培研究生和“学位办”学费196万元,私设小金库。(2)滥发乱分小金库资金53万元。19974月至19984月,经杨某某、张某某、赵某研究决定,赵某经办,研究生部12次滥发乱分小金库资金共计153.913万元。杨某某、张某某、赵某各分得16万元;研究生部其他有9人各分得9.8万元,2人各分得5.5万元,另有3人共分得6万元。事后,赵某等人将有关账目悉数销毁。20014月经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批准,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分别给予杨某某、张某某、赵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建议撤销三人行政职务。另经教育部党组同意,教育部于20016月决定给予杨某某行政撤职处分。


2.杭州市市属某高校原成人教育学院五人贪污案

徐某、陈某甲、许某、阎某、陈某乙,分别系市属某高校原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党政办主任、教务科科员。201410月,因涉嫌贪污,4人分别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1人被取保候审。
 
据初步核查,2011年至2014年,涉案人将收取的培训费、学生电子档案制作费等费用部分截留,并以补贴、奖励等名义在班子成员与经办人间私分79多万元;另外,徐某还挪用“小金库”资金64万元,阎某挪用“小金库”资金10多万元。

【案例剖析】

从近年来私设“小金库”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无视法纪。一些领导干部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片面认为不是独落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还有一些单位为偷逃税款或截留收入,抱着侥幸心理,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更有一些人将“小金库”化公为私,侵占私分,中饱私囊。  

二是管理漏洞。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使某些别有用心者轻而易举地截留上缴款、收钱不入帐和虚报开支,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条件。  

三是欺上瞒下。为了欺骗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群众,逃避监督,将一些不合理支出,不在大账上反映,而在“小金库”列支,有的单位采取将应在财务账目列支的费用转移到“小金库”,从而增加单位可支配金额。  

四是缺乏监管。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机制不够完善有关。部分制度相对独立,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较弱。个别财会人员存在好人思想,在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时不能坚决抵制。重岗重职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存在遗漏。在利益面前,个别工作人员会利用手中“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便利。


(二)浙江某省属大学体育军训部副主任叶某某贪污案(虚列开支报销、虚构会务手段骗取会务经费)

2009年至2013年期间,叶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体育军训部原党总支书记杨某先后多次从杭州某电脑商行处购买手机、IPAD等数码产品,以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名目开具发票在学校财务报销,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18680元;伙同杨某通过杭州某会议服务公司经办会议多次侵吞会务结余款,或者采用虚构会务手段骗取会务经费,共计人民币50556元;将个人购买的银泰百货、杭州大厦及世纪联华超市的购物消费卡,开成多张名目为食品或礼品的小额发票,与其他发票一起在学校财务充账报销,非法侵吞公款人民币2万余元。2014821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以叶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案例剖析】

叶某某作为基层干部,理应熟知党规党纪和企业财经纪律,但他们却无视法纪,将用于个人消费的票据夹杂在用于本部门开展教学、科研、教辅、行政等活动中所发生的支出一起报销,虚构会务手段骗取会务经费,数额由少积多,最终酿成大错。在调查人员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会说:“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都是为了工作,就没想太多。”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首先要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


相关制度

(一)国家有关法规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1999年发布)

2.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1988年发布,2011年修改)

3.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

4.《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财会〔201330号)

5.《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通知》(教财〔20124号)
 6.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8.《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2012年发布)

9.《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2012年发布)

10.《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会〔200141号)

11.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

12.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

13.《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

(二)浙江省相关法规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教计〔2002209号)

2.《浙江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浙财库字〔20056号)

3.《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124号)

4. 《浙江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预字〔200712)

5.《浙江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实施办法》(浙教计〔2000165号)

6.《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

7.《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8号)

(三)学校相关制度

1. 我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浙科院政〔2005153号)

2. 我校预算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5153号)

3. 我校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4. 我校关于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浙科院政〔2005153号)

5. 我校服务收入分配暂行办法(浙科院财〔20101)

6.我校财务支出审批规定(浙科院财〔20122)

7.我校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8. 我校借款管理细则

9. 我校二级学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浙科院财〔20083)

10.我校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财〔20132号)

11.我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浙科院财〔20152)

12.我校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试行)(浙科院办发〔20145)

13.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政〔2006125)

14.中共我校委员会关于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浙科院党〔20079)

15.我校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340号)

16.我校“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财〔20142号)

17.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科院科〔20148号)

18.我校本科生招生经费管理办法(浙科院学〔201515号)

19.我校中德工程师学院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外〔20145)

20.江科技学院中法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外〔20144)

21.江科技学院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浙科院外〔20143)

22.江科技学院中美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外〔20142)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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