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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4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论文、论著送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3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论文和论著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所具有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尺度,论文、论著的同行专家意见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今年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送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论著送审对象

2014年申报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提交送审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不用提交送审。

二、论文、论著材料的要求

(一)材料基本要求


1.各系列申报高级职务按照《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14〕14号)等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

2.代表性论文和论著的研究内容必须是本专业的,且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序位通讯作者,论著须为第一作者。

3.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发表或出版。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专业发表的论文、论著2篇(部)(原件1份,复印件副高级一式2份,正高级一式3份)及代表作鉴定意见表(副高级一式2份,正高级一式3份)。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1篇(部)是任现职务以来完成的本专业论文。未公开发表或国际会议论文鉴定的需一式九份。

5.送审的《评聘表》(只需填写3-6页,要求A3格式,副高级2份,正高级3份)由本人如实填写,须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如有出入,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材料形式

申报者须复印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四部分;论著不便复印的材料,可用原件代替,份数与复印件要求相同。国外刊物的论文可以用打印件(须附索引收录证明)。

(三)匿名处理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代表性论文、论著采取匿名送审,申报者须对提交的送审材料进行匿名处理,凡是姓名、工作单位等涉及作者信息的所有内容均须以覆盖后复印、涂改液覆盖或黑色记号笔涂黑等方式处理。用于送审的纸质《评聘表》3-6页和《专家鉴定意见表》上均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

(四)送审材料装袋

申报人员须将送审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及其他相关材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并在封面注明学院、姓名、联系电话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由人事秘书统一交到人事处。

每篇代表作须提供2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由学院人事秘书对照论文原件进行审核,确保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审核无误后,人事秘书在论文复印件首页右上角备注“与原件一致”,签字并盖学院章。

三、相关要求

1.每个申报者建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的名字为申报者姓名。所有材料的电子稿放到文件夹以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14036@zust.edu.cn)。

电子稿包括:《专家鉴定意见表》、《评聘表》(3-6页)、《送审论文汇总表》。

《送审论文汇总表》纸质稿由所在学院(部门)人事秘书汇总打印,并盖学院章。

2.学术论文、论著的专家鉴定费是任现职以来首次送审的由学校承担,非首次送审的由本人承担,代表作专家鉴定费标准为:申报正高900元/人,申报副高600元/人。未公开发表或国际会议论文鉴定由本人承担2700元/人。鉴定费本人承担的,由学校代收。代收的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交计财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送审材料和相关表格的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11月17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070157 联系人:周骏  地点:行政楼309室。

附件:代表作鉴定表

评聘表

送审论文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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