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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工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00:00:00      点击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615号)精神和《我校“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先进个人:工作满5年、全校在职在岗、工会关系在我校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3个。

先进个人:各单位按3%比例(非编定额)分配的名额进行推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推荐时,应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单位推荐教书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不得少于60%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有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三育人活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成效显著。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以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2.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认真履职;教职工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

3.单位工会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配合党政组织做好三育人工作的落实和创新。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育人效果好,成绩突出,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尊重和爱戴。

2. 管理育人,以生为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勤政廉洁,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

3. 服务育人,尊师爱生。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质量高,服务效果好,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效果显著。

42014年或2015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

(一)各单位在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要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通过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并结合评教情况推荐。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二级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后上报。

(二)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由校工会会同教务处、人事处进行初审,由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同时推荐省级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推荐名单。

(四)党委会审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五)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六)学校表彰“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本次推荐评选要求各单位注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积极营造三育人群体师德创优的浓厚氛围,在校园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二)坚持评选原则。一是育人为本的原则,被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成果和事迹;二是群众参与的原则,要组织全校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关于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含自荐和被推荐单位)须填写《我校“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填写《我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主要事迹500字左右(不附页),并附本人电子版照片1张和200字左右事迹简介(用于宣传展板)。以上材料须于2016522日前报送到校工会,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信箱(zustgh@163.com),同时上报本单位近两年来开展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或“三育人”活动小结一份(含本次推荐、评选的情况)

 

附件:

1.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我校“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3.我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我校工会

                                     2016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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