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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资产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空调使用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 00:00:00      点击次数:
各教职员工,各单位: 
根据《我校创建绿色校园行动计划》(浙科院后〔20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推进绿色校园行动,从自身做起,节约能源,现就进一步规范空调使用等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  开启空调的温度设定,除特定用途外,夏季日最高气温28度以上,冬季日最低气温8度以下时才可开启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度,冬季室内温度设置应不高于20度。严格禁止开启空调时打开门窗或室内长时间无人。 
2.  请各部门注意节约用电,切实养成节约意识,严禁空调在室内无人时空转、电脑和电灯下班不关等浪费现象。空调启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使用其它电器制冷或取暖。 
3.  要加强空调的维护和保养,如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  所有房间要确保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使用,本室人员外出或下班前要关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 
5.  学校资产处和后勤服务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空调使用规定的情况在校内网进行通报。 
请各师生员工、各单位严格遵守规定,规范使用空调,从自身做起,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服务部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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