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因申报时间及留学资格有效期的变化,为使申请教师有充分时间准备申请材料,现进行预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合作项目
1.选拔主要条件
⑴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⑵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及外方合作者简历(需合作者本人提供和签名,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派出前需达到外语合格标准。
2.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4月5日。
4.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选拔的主要条件
⑴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⑵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及外方合作者简历(需合作者本人提供和签名,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⑷需有主持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4月5日。
4.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申报的注意事项
1.地方合作项目及青年骨干教师项目两者不能兼报,申请人根据年龄、外语、派出时间等条件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2.务必在4月1日前获得外方的邀请信和外方合作者简历。
3.邀请信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工作语言、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邀请信上的派出时间务必在项目录取后的时间与相关项目的有效期之间。地方合作项目留学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底至2018年9月30日之间,青骨项目留学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5.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相关的教师进行预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特别是申报2017出国计划的教师、入选青年英才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仔细阅读相关章程,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预报表格含电子版)及邀请函复印件于3月17日前报人事处(生化轻工学院申报人员请于16日前提交申请到院办。)。
联系人:祝霞,联系方式:85070152,E-mail:hrszb@zust.edu.cn
附件:1.地方合作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预报名表
2.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3.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4.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5.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6.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人事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