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引进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浙科院人〔2015〕4号)(以下简称文件)要求,对照新引进人员《高层次人才人事聘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入职高层次人才业绩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5年度入职签订《高层次人才人事聘用协议》的人员。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根据文件的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入职以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教研科研、育人等方面的业绩进展或完成情况及效果。
按校、院两级分别进行业绩检查。校级检查按照文件,重点考核科研业绩的基本要求,填写附件1《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校版)》;院级检查按照本人协议的约定,填写附件2《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院版)》;如协议要求与文件基本要求一致,则填写附件1即可。
三、检查程序和结果
(一)检查程序
1、校级检查
高层次人才填写《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校版)》,附业绩佐证材料,报人事处审核评议,结果由人事处反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2、院级检查
高层次人才填写《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院版)》,附业绩佐证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评议。检查结果及《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院版)》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留存备查。
(二)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完成和未完成。由二级学院(部、中心)向本人通报校院两级的检查结果。未完成的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向本人提出预警。
四、材料要求
1.《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校版)》,1份,并提供电子稿。
2. 业绩佐证材料
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校版)》及检查结果报人事处,电子稿发rsc@zust.edu.cn。
《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院版)》供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在检查时使用。
附件1: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校版)
附件2:新引进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学院版)
人事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