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浙科院人〔2018〕7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本人根据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1)。
2.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认真审核申报者材料,并形成明确考核意见。
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10月20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电子上交人事处(附件1要求正反打印),相关佐证材料放在二级学院备查。
联系人:祝霞, 联系电话:85070152
附件:
1.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