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推进聘期任务完成,根据《我校关于印发第五轮岗位聘任与收入分配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科院人〔2019〕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第五轮岗位聘任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参加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的所有人员。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参加学校第五轮岗聘的人员,依据岗聘时设置的考核要求,综合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检查其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履行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量化的任务职责,应客观地予以确定,进行量化评价;对无法量化的任务职责,以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价。
三、要求
1.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中期检查工作,其中机关单位由各职能部门组织检查后上报机关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核。
2.各部门组织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在《我校第五轮岗位聘任中期检查表》(附件1)中作出检查结果意见,附件1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3.各部门填写《我校第五轮岗位聘任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1月15日之前交人事处,联系人:胡骏,85070155。
四、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专业技术岗位为预计提前、进度正常、进度滞后;管理岗、工勤技能岗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能胜任。
各部门应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聘用人员,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于确定完成和预计完成的,鼓励其再接再厉,在确保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取得更多成果。对于完成有一定困难的,应加强督促和指导,主动帮助其制定后续工作计划,提供相应支持,确保其在聘期期满考核时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五、其他
1. 2018、2019年新引进的尚未完成首聘期考核的博士及以上人才,重点自查首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还需自查对学校的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力。
2.岗位聘任中期检查是规范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 我校岗位聘任中期检查表.docx
2. 岗位聘任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