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我校关于印发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院教〔2021〕50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58 号)文件精神,结合新葡的京集团8814实际,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的原则,以“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构建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类别全面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力争获得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拟立项线上一流课程(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7项左右。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修订版)》(浙科院教〔2021〕7 号)精神,拟从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中遴选1个专业开展线上微专业建设试点,现就做好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立足“四新”,突出重点。围绕国家(省)一流本科专业和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结合新工科、新文科等的建设要求,加强学校和学院的统筹和顶层设计,有规划、有重点地建设不同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实现各学院(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分级建设,特色发展。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体系,引导各二级学院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的一流课程,并在省内外大力推广和应用。
(三)明确标准,目标导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课程建设标准,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应用,先建设,后使用,再认定。注重一流本科课程的建、用、学、管,不断增强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为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框架内、没有针对该课程的在研项目,需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八)未按要求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不可申报。
(九)线上微专业申报条件。优先从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中遴选一个专业整体申报,系统打造8—10门一流线上专业核心课程,每门课程均需满足以上七个要求,并能够支持校内其它专业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在线完成本专业学习。
三、申报工作
(一)立项方式、经费及名额分配。
校级一流线上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拟立项的项目,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项目名额报教师发展中心,不得超额申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微专业建设项目实行评审制,每学院可按要求申报1个微专业建设项目,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后立项建设。
学校计划立项线上课程27门左右,线上微专业1个(含8—10门课程)。每门线上课程一般1-3个学分,每项课程建设经费包括两部分:教学活动经费和教学资源建设经费。其中,教学活动经费5000元,统一划拨给二级学院(部);教学资源建设经费留存教师发展中心,作为视频制作等费用。
各二级学院(部)立项名额分配见附件4。
(二)课程结题要求与待遇
1. 校级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通常第一年完成视频拍摄,第二年在开放教学平台完成至少一轮的线上教学并支持校内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完成结题时需要提交:每门课程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或该课程所在学期近3轮学评教均位列学院前40%),另外需要提交: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总结报告、改革方案(含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学生学习情况调查报告、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等其他成果。两年建设期满,获得校级一流课程认定的课程,其课程质量系数为1.3,每年活动经费2000元,有效期三年。超过三年需重新申请认定,认定通过方可享受一流课程的绩效与建设经费待遇。校级一流课程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课程的申报和认定。
2.课程开展建设一年后,由二级学院(部)开展中期检查,重点检查教学名师与团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学习评价、课程资源、课程思政育人等建设进展。对于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项目给予继续建设;未达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项目,进行整改并暂缓后续经费划拨,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后继续建设,整改后达不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将终止该项目。
3. 线上微专业建设需参与课程全部建设完成后,整体验收。
(三)材料递交
请各二级学院(部)将申报材料完成评审推荐后,于2022年9月9日前上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如下:
1. 填写《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5)及《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含微专业)(附件7)电子稿发至113008@zust.edu.cn,同时上交纸质稿申报书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2. 线上微专业申报时,其中包含的每门课程课程均需填写《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并填写《校微专业建设申请表》(附件6)及汇总表。
联系人:陈萍,85070231,113008@zust.edu.cn,行政楼425。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
3.我校关于印发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4.2021年度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数额分配表
5.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6.校微专业建设申请表
7.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