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我校院长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便于各教学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补课等有关工作,现将2023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停、补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 补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补上5月3日(星期三)的课。
四、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补上6月23日(星期五)的课。
五、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补上10月5日(星期四)的课、10月8日(星期日)补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
放假公休期间停上或因统一补课冲突顺延后不足的课时,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量另行补足,并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备案。
为稳定教学秩序,放假前、后一天的课程一律不得调、停课。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师生,安排好有关教学工作,并加强师生回家、旅游等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我校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