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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实践学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14:25:16      点击次数:

根据《我校关于两个实践学期教学工作的规定》(浙科院政[2007]114号)精神与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管理,切实做好第二实践学期的实习过程化规范管理及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保障外出实习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全面做好本学期第二实践学期各项组织动员、指导检查、考核评定、总结归档等工作。

二、各学院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主管实习的教学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审定实习任务书和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人选和实习小组,安排实习前的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进行实习过程检查和实习总结等。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可根据卓越计划的要求,编写和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和实习安排汇总表等。相关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情况汇总初表请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于实习开始后一周内,电子稿发送646070649@qq.com。实习安排汇总表信息要全,以便进行教学检查。

、学生第二实践学期课题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最好能相对一致,指导第二实践学期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最好能相对一致,各学院对提供的课题,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选题符合要求。

、工科、经管类专业学生须完成5000字的实习报告,文科、理科类专业学生须完成3000字的实习报告。为了加强学生外语应用能力,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完成1万字符的外文技术资料文件的翻译或者完成1千字符的实习报告的英文摘要。

、实习中,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填写指导教师实习检查表,并要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学生在校外单位实习的,相关人员(包括学生、指导教师、实习负责人)通过“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网址:www.xybsyw.com)开展实习实践协同管理工作。院要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掌握实习动态,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学院实习检查表。

六、实习结束后理工科的考核方式以答辩为主,其他学科的考核方式既可以用答辩方式,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的学院要成立3~5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主持实习答辩和成绩评定,下设由3~4人组成的若干个答辩小组。实习答辩应有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审标准。答辩方式等应根据防控要求进行调整。考核学生的实习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进行评定。实习成绩学院留存一份,并录入到学校的“正方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 (实习结束三天内)。

七、实习结束后,学院的实习总结和浙江科技大学第二实践学期实习情况汇总表(有成绩)的电子稿发送:646070649@qq.com(结束后一周内)

八、第二实践学期的其他要求请见《我校关于两个实践学期教学工作的规定》(浙科院政[2007]114号)。


联系人:许丽丽,行政楼209室,电话:85070450,邮箱:646070649@qq.com

校友邦实践平台联系人:蒋巧玲  手机号:18967988797,QQ:3001084307

学生如遇操作问题,可以加校友邦联系人咨询。



  附件:浙江科技大学实习报告文本、实习任务书、指导教师实习检查表、学院实习检查表、浙江科技大学实习情况汇总及汇总表




教务处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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