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暂行规定》和《我校人事处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申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等要求,合理科学地制定出2015年度专任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
二、学校将根据各单位(部门)2015年度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及企事业单位对人才、技术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对接,最终确定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教师人选。
三、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鼓励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无企事业单位(除学校外)实践经历的教师申报。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教师,要求90%的工作日必须在企事业单位。
四、各单位(部门)认真填写《2015年度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表》(见附件),于2014年11月12前将计划表(负责人签字并部门盖章)交人事处,电子表格发hrszb@zust.edu.cn.
联系人:祝霞 85070152。
附件:企业进修计划汇总.xls
人事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