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卓越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学生奖学金及管理办法》、《我校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为激励广大学生学以致用、追求卓越,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学校设立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2023年度卓越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请各二级学院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本科学生相关材料于3月31日前交至学生处(行政楼218室)、研究生相关材料于3月3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01室)。

一、评审依据

《我校本科学生奖学金及管理办法》(浙科院学〔2018〕6号)、《我校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浙科院学〔2019〕10号)、《我校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9号)、《我校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8〕11号)。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我校卓越学子奖学金是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最高层次奖学金,原则上每年评颁一次,本科学生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研究生评选不超过5人,宁缺毋滥。

2.申报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不含来华留学生)。

3.奖励标准:30000元人民币/人。2023年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评选增设提名奖,3000元人民币/人。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

1.申请

1)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二级学院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资格审核,于 3月1日-15 日期间进行选拔,将推荐人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于 3 月 31 日上报学生处。

2. 评审与公示

1)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评选以学校综合评审的形式进行,成立校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书面材料评议小组,经评议小组评议确定有效候选人并公示。

2)学校组织现场综合评审,候选人现场展示,由校卓越学子奖学金综合评审组投票并现场评分。

3)评审结果经校综合素质测评与奖学金领导小组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

1.申请

1)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2)二级学院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签署具体意见后将研究生推荐人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3月31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2. 评审与公示

1)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评选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形式进行,经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确定不超过5名有效候选研究生并公示。

2)学校组织现场综合评审,候选研究生现场展示,由校卓越学子奖学金综合评审组投票并现场评分。

3)评审结果经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评审结果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上交材料

本科生申报附件1《我校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2《学院汇总表》及获奖佐证原件纸质版交行政楼(行政楼218),表格电子版和获奖扫描件请打包后以“学院+姓名”方式命名发邮箱xsc@zust.com(个人申请表电子版请以“**学院+姓名”命名)。

研究生申报附件3《我校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4《学院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行政楼40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邮箱yjsy@zust.edu.cn(个人申请表电子版请以“**学院+姓名”命名)。

附件:

1.我校本科学生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2.我校卓越学子奖学金本科学生学院汇总表

3.我校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4.我校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学生处、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2日